关键词:香港公司、国内公司、上市
案例背景
王先生有一家大陆公司,受限于国内的法律、制度、金融环境等因素很难获得上市权。他了解到境外上市审批政策比国内宽松,且能享受境外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国际信用,但不知如何操作。同时希望了解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我司建议
1. 对现有公司进行改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规范的公司,此步可以略去);
2. 以少量象征性资本注册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再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或自行筹集外汇资金而增资,从而有足够的能力购买境内公司的控股权,用BVI公司控股境内公司;
注:对于境内公司而言,这涉及海外投资的审批,而该境内外公司若原为内资性质,则还涉及股权转让和企业性质变更的审批。
3. 在开曼、香港或百慕达注册另一家离岸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
4. 拟上市公司与BVI公司的股东间进行换股,即交叉持股,从而实现拟上市公司控股BVI公司;
5. 拟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从而实现现有公司的间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