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香港公司、年审、延期、罚款
香港法律规定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年在公司成立日后的一个月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Annual Return)并在税务局领取新一年度的商业登记证。其中,周年申报表必须包括一份证明书,证明公司自上一次提交周年申报表之日(或者公司注册成立日)以来,没有邀请公众人士认购其任何股份或者债券。如果股东人数超过50名,超额者全部为某些特定类别的人士(即公司雇员,以及受雇期间是公司股东的公司前雇员)。
香港公司逾期年审罚款规定如下:
商业登记证逾期 |
HK$300 |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42天内 |
HK$105 |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 天但不超过3个月 |
HK$870 |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
HK$1,740 |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
HK$2,610 |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 |
HK$3,480 |
此外,未有或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法院判处罚款。未有遵照规定制备和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最高可处定额罚款HK$50,000,以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HK$700。如果贵公司一直不处理罚款累计,法院会出具传票。若贵公司再不理会注册处,将把贵公司董事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