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理帐时间

为了令企业家更快捷有效地处理香港注册公司的帐务税务问题,我司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专业代理会计理帐、报税,所有手续均有我司专业注册会计师负责则处理。
1、会计理帐时间
香港府通常在新公司成立的第16、17个月下发第一次的利得税表,新公司需在收到利得税表的3个月内提交报税申请。之后每12个月报一次税,需在收到税表后的1个月内填妥提交。如果不能按期报税,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
2、报税时间
报税时间一般为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财政年度一般为12个月,新公司第一年可以延至18个月。如财政年度在1-3月,延期后最晚报税时间是当年11月15号;如财政年度在4-11月,延期后最晚报税时间是次年的4月15号;如财政年度在12月,延期后最晚报税时间是次年的8月15号。

温馨提示:

如果延误报税,香港税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初步附加费为税款5%;限期后六个月仍未缴清,则欠款额加10%附加费(包括初步附加费5%);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从客户将单据送交弥敦算起,视客户帐务的繁简程度,根据客户要求和报税时间的安排,整个做帐、核数、报税的时间约需15个工作日至3个月不等。

弥敦商务中心专业代理会计理帐、报税业务,帮您避免延期报税缴税。如要了解更多信息,欢迎致电:

         广州:020-66618881

         北京:010-59795760

         上海:021-51095518

         香港:00852-30681968    00852-27708301

 

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余时间咨询请在线留言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处理。